中国古代的百家争鸣,是中国古代学术史上一个非常重大的事件。它上承夏、商、周三代学术,下开秦、汉、六朝、隋、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等两千多年的思想先河。科学地认识百家争鸣,不仅对深入研究百家争鸣本身有重要意义,而且对整个传统文化的反思也有重要意义。但是,传统至今理论界对百家争鸣的看法,无论是在对百家争鸣之百家的划分上,还是在对百家争鸣的性质、起迄点等问题上,都存在严重问题。本文想对此谈些新看法,不当之处,敬请批评。 一、传统百家划分之献疑 传统上关于百家的划分,最早源于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。他在《论六家要旨》中,将百家首次划分为:“阴阳、儒、墨、名、法、道德”等六家。后来,刘歆在《七略》中,又在司马谈划分的基础上,增“纵横、杂、农、小说”等为十家。班固在《汉书·艺文志》中袭刘歆,并认为:“诸子十家,其可观者九家而已。”后来,人们去“小说”家,将剩下的九家称为“九流”。自此,中国古代学术界都本班固,百家就成了“九流”。今人吕思勉在《先秦学术概论》一书中再增“兵、医”,认为:“故论先秦学术,实可分为阴阳,儒,墨,名,法,道德,纵横,杂,农,小说,兵,医十二家也。”(1) 应当指出,这种划分很不妥。首先,标准不统一。这里的百家,有的是按政治思想划分的,如儒、墨、法家等;有的是按哲学思想划分的,如阴阳、道德家等;有的则是按学科性质划分的,如名、纵横、农、小说、兵、医家等;还有的简直说不出标准,如杂家。划分标准不统一,百家的划分就很难科学。 其次,学科化倾向较明显。传统百家的划分,十二家包含了九个学科:如儒、墨、法家等为政治学;阴阳、道家等为哲学;名家为逻辑;纵横家为外交;农家为农业;小说家为文学;兵家为军事;医家为医药和卜筮。百家的划分若主要从学科着眼,百家争鸣岂不成了百科争鸣? 再次,对有些家的学术内涵定义不准。如儒家,我们现在都知道,儒家的思想核心是“仁”。可司马谈当时认为:“儒者博而寡要,劳而少功,是以其事难尽从;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,列夫妇长幼之别,不可易也”;“夫儒者以《六艺》为法。《六艺》经传以千万数,累世不能通其学,当年不能究其礼,故曰‘博而寡要,劳而少功’。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,序夫妇长幼之别,虽百世弗能易也。”(2)即把“礼”当做了儒家的思想核心。 复次,对每一种标准的划分都没穷尽划分。如:政治思想标准,只列了“儒、墨、法”三家,其他如“德、礼、孝、术、义、绝对平等观、无君论”等家均未列;哲学思想标准,只列了“阴阳、道”哲学,未列“五行”、“理”等哲学;学科性质标准,只列了“名、纵横、农、小说、兵、医”家等,未列“历史、地理、天文、艺术、书法、伦理、诗歌、散文”等家等。这样,百家的划分越划越繁,越划越乱,完全失去了对百家进行划分的意义。然而,这样做又无可厚非,不能在理论和实践上说出它错在哪里。 二、百家的划分应以什么为标准 百家到底应怎样划分?笔者认为:关键在划分标准,只有标准选对了,划分才可能科学。应当说,传统的划分标准有四个,即“政治思想”、“哲学思想”、“学科性质”、“杂”等,本身就无章可寻。这里“杂”根本就不能做为一个标准;其余三个标准也不能同时并存,因为它们三者是相互包涵的关系,如“政治思想”既不排斥哲学思想,也不排斥“学科性质”,反之亦然。百家的划分标准应当只有一个,但这个标准不能是“学科性质”:百家争鸣确曾引发了各学科的学术繁荣,但各学科的学术繁荣不能说明百家争鸣的核心及性质。百家争鸣,顾名思义,应指同一学科的不同学派,只有相同学科的派别之争,才是最有意义的学术论争。同时,这一学科又是百家争鸣中最有代表性的学术领域,是百家争鸣的核心,能反映百家争鸣的本质。这个学科是什么呢?应是“政治思想”领域,不是哲学领域。 首先,政治问题是百家争鸣的核心问题。百家争鸣的背景,是中国古代社会发生大变革的时期,即西周的统治已经崩溃,东周后迭兴的五霸又未能实现天下的大治,中国社会向何处去,怎样向前发展,成了百家关注的焦点。百家争鸣,事实上就是各家对此发表各自的看法,提出自己的主张,排斥别人的观点,力图用自己的思想改造世界的争论。所以,在百家争鸣中,政治领域的斗争最激烈,这在儒、墨、法、德、礼、孝、术、义、绝对平等观、无君论等学派的思想中都有所反映,这是任何其它学术领域都无可比拟的。 其次,只有从政治思想着眼,才能将各学派真正区别开来。百家争鸣的各家,除了在政治思想上存在根本分岐外,在对其他领域问题的看法上,几乎都有共同点。如哲学上的“道”,传统百家争鸣之百家的划分,从道哲学出发,只将老子划为道家,殊不知孔子、慎到等的哲学思想也都是“道”,然而二者却分别被划为儒家与法家。所以,主要从哲学上来划分百家不准确。只有从政治上看问题,才能将其分别划分为德、儒、法等家,才能将三者的关系搞清楚。 再次,许多其他领域的斗争,都是围绕政治思想斗争而展开的。以伦理领域为例,如孟子主张“性善”,荀子主张“性恶”,孟子是用“性善”来说明“仁政”,荀子则用“性恶”来说明“礼治为主,以法为辅”;又如墨子主张“兼爱”,孟子坚决反对,说:“杨氏为我,是无君也;墨氏兼爱,是无父也。无父无君,是禽兽也。”(3)墨子为什么主张“兼爱”?是为了说明他包涵利在内的“义政”,因为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(4);而孟子批评墨子,显然是为说明他的“仁政”是有等差的爱。
即然百家的划分应以政治思想为标准 ,那么从政治思想出发,笔者认为,百家争鸣之百家大致可划分为儒、孝、德、礼、法、墨、术、义、绝对平等观、无君论等十家。 儒家:创始人是孔子,其思想核心是“仁”。第二个代表人物是孟子,他将孔子的仁正式完善成了“仁政”,“仁政”是孟子的思想核心。二者的代表性文献分别是《论语》和《孟子》。 孝家:其代表性文献是无名氏之《孝经》。《孝经》的中心思想是“孝政”,即“以孝治天下”。过去,理论界有人认为《孝经》是一般讲究伦理孝道的著作,不确。 德家:原是西周初期的政治思想,后在西周末期至东周其内涵受到了根本性的改造。东周初期,如臧哀伯有著名的《德论》(5)可证;战国时期问世的《德道经》、《庄子》是其代表性的文献。 礼家:是萌芽于西周后期并在东周中前期广为流行的一种政治思想。东周时期的一些著名政治家如管仲、子犯、曹刿、子产、晏子等都崇尚礼治,特别是子产和晏子,还分别有著名的《礼论》(6)。战国后期,以礼为思想核心的重要代表是荀子。 法家:是春秋中后期出现的一种政治思想。最先萌芽于郑,创始人是邓析,第一个“铸刑书”的是子产(子产前期是礼家,后期转向了法家),继之是晋范宣子、赵鞅等的“铸刑鼎”。战国时期法家的重要代表是慎到,其代表作是《慎子》;后无名氏之《经法》亦属法家文献等。过去,理论界认为《经法》是道家著作,这是从哲学上着眼的,不确。 墨家:创始人是春秋末期的墨翟,其思想核心是“义”。过去,理论界有人认为墨子的思想核心是“兼爱”,根据不充分。 术家:创始人是申不害,其思想核心是术,其代表作是《申子》。过去,理论界认为申子属法家,不确。申子自己宣称其学术思想是“术”,秦汉人一直都说“申子之术”。 义家:创始人是韩非。韩非的“义”与墨子的“义”区别在哪里?最明显的一点,就是墨子的“义”包含经济利益,如《墨子·经上》说:“义者,利也。”韩非的“义”则完全排斥利。义家的代表作有《韩非子》、《公羊春秋》等。(7) 绝对平等观:创始人是许行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载:许行认为,国君要与人民绝对平等,“先耕后食,先织后衣”,并取消商品经济等。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绝对平等观。 无君论:创始人是吴虑。《墨子·鲁问》载:“鲁之南鄙人有吴虑者,冬陶夏耕,自比于舜。”“自比于舜”就是“我即国君”,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无政府主义。但用中国古代的语言表述,应为“无君论”。 以上十家,严格说来,可归为八家。因为“孝”可并入儒家,“义”可并入术家。“以孝治天下”的思想萌芽于孔子,完善于《孝经》,《孝经》以孔子为先师,其基本思想体系又与“仁”极接近,故可认为“孝”是儒家的思想分支。“义”的创始人是韩非,过去理论界认为他是法家,或法、术、势集大成者。其实,韩非虽有法家思想,但也有术家思想,他本人认为术大于法,所以韩非思想的基本倾向应是“术”,即属申子术家。而且,韩非的“义”,原则上是对“术”的脱胎换骨的改造,故可认为“义”是术家的思想分支。 四、从百家的科学划分透视传统百家划分的弊端 传统百家争鸣之百家的划分弊端很多。第一,把“名、阴阳、纵横、农、小说、杂”家等,都纳入到了百家之中,使百家成了先秦学术的大杂烩。 第二,没有把“德、礼、孝、义、术”等家独立为一种学说。“德”被归入了道家,虽有合理因素,但传统上称道家为“道德”家,而不是“德道”家;同时,又认为,“德”属儒家思想。“礼”被归入了儒家。“孝”归入儒家虽是合理的,但没有做出说明。“义”和“术”没有从韩非思想中分离出来,只把“术”当成了法家的一个思想分支,而“义”被并入了儒家。 第三,“绝对平等观”、“无君论”则被完全忽略。 第四,对“儒、墨、德道”等家的学术内涵定义不确。如:儒家的思想核心不是“礼”,而是“仁”;墨家的思想核心不是“兼爱”,而是“贵义”;德道家的思想核心不是道,而是“德”。 第五,对某些古文献的学术性质的认定也欠妥。如:《韩非子》,传统上都认为它是法家著作,其实它是“术治”和“义政”学说的代表作;《商君书》,传统上亦认为它是法家著作,其实它属“术”家学说;《荀子》,传统上认为它是儒家著作,其实它是“礼”家的代表作;《经法》,传统上认为它是道家著作,其实它是“法”家的代表作;特别是《五经》,传统上都认为它是儒家文献,其实它是“德、礼、义”三家学说的杂烩。1,《五经》至少有一半如《诗》、《书》(今文)、《易》(经)是孔子以前的文献。我们知道,儒家是从孔子创立仁学算起的,《诗》、《书》(今文)、《易》(经)都早于孔子;三者的思想核心有的是“德”,有的是“礼”,都不是“仁”,怎么能说它们都是儒这家文献呢?只能说孔子在创立儒学时,曾对其进行过批判继承,它们只是儒学产生的一个理论前提,但其本身并不属儒学。2,产生于孔子之后的文献,其政治思想与儒家也不同。如《五经》之《易传》、《书》(古文)、《礼记》(大部分篇章)、《春秋》及《三传》等虽产生于孔子之后,但其政治思想也较复杂,如:《易传》中既有“礼治”思想(《序卦》),又有“德治”和“义政”思想(《说卦》、《坤》、《文言》与《系辞上》)等。《书》(古文)、《礼记》亦然。尤其是“义政”思想,在《礼记》之《中庸》与《大学》中表现得特别突出。《春秋经》本来是如《大事记》、《竹书纪年》一类的历史文献,可是《三传》——《左传》、《公羊》、《谷梁》却将其纳入政治范畴。如:《左传》在解经时,根据东周时的历史特点,宣扬“德”、“礼”二家学说,其中主要是“礼”;《公羊》则完全从自身需要出发,认为《春秋经》中有“微言大义”,硬是从中发掘术家的“义政”思想。后来,董仲舒的《春秋繁露》又认为《公羊》中有“微言大义”,继续从中发掘术家的“义政”学说。因此,《五经》总的来说,政治思想都不是“仁政”,学术性质都不属儒家,其中除“义政”思想外,绝大多数政治思想都属儒家产生的理论基础。 第六,对某些文献认定的方法也欠妥。如传统上对儒家文献的认定,主要着眼于以下两点:一、看是否说经过孔子编辑,如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易》(经)、《春秋经》等;二、看是否打解释或阐发儒家思想的旗帜,如《左传》、《公羊》、《易传》、《礼记》等。应当说,脱离思想核心的判别,都是不对的。 五、百家争鸣的性质是封建领主制向郡县制的过渡 关于百家争鸣的性质,过去理论界占主导地位的看法:是奴隶制向封建的过渡。根据是:百家争鸣的儒家是没落奴隶主阶级的代表,因为儒家的创始人孔子的思想核心是礼,而礼是西周奴隶制的思想上层建筑。这种看法值得商榷。 第一,孔子虽讲过“为国以礼”,但礼不是孔子思想的核心。众所周知,礼的发明权不在孔子。早在孔子之前,春秋时期的著名政治家管仲、子产、晏子等都曾主张“为国以礼”,如前所述,子产和晏子还分别有著名的《礼论》。孔子的“为国以礼”只是对前人“礼治”思想的承袭,怎么能说礼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呢? 第二,孔子自已探索的政治理论是“仁”和“孝”。“孝”,孔子只是有萌芽思想;“仁”则是孔子较成熟的理论。如《论语·子路》说:“如有王者,必世而后仁。”就是说,如有新王兴起,必定在30年后会以仁(政)治国。(8)孟子说过:“孔子曰:‘道二,仁与不仁而已矣。’”(9)后来孟子将孔子的仁正式完善成了“仁政”。我们判断一个思想家的思想核心,只能以其自己新创立的学说为依据,不能以其从前人那里接受来的思想为依据。所以,孔子思想的核心应是仁。 第三,礼也不是西周初期奴隶制的思想上层建筑。最能说明西周初期奴隶制的文献是《金文》,《金文》中极少出现礼字,即使出现,也只是做为礼节、礼仪、礼俗讲,不是做为政治思想。而《金文》中大量出现的是“德”,并且是作为政治思想,不是做为一般伦理思想。认为礼是西周初期的政治思想,出自东周人的追述,这种追述与史实不符,只是他们为自已的“礼治”寻找历史根据而已。笔者在古史分期上,赞成西周封建说,但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开始于西周后期的“厉始革典”(10)。就是说,中国古代自西周后期的“厉始革典”开始,即已为封建领主制社会,东周时期流行的“礼治”本质上是封建领主制的治国思想。 第四,我们评价孔子思想的阶级性只能以仁为依据。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,是后来中国封建社会的一种重要治国思想,如唐代的“贞观之治”就是“仁政”的思想结晶。如果从仁的角度评价孔子,如笔者过去所说:作为中国古代封建领主制最后一位思想家,他曾慨叹“礼崩乐废”;作为统一中央集权制最初一位思想家,他为新的未来的社会奠定了思想基础。(11)所以,把孔子当做奴隶主阶级的代表说不通。 既然孔子不属于没落奴隶主阶级,那么,将百家争鸣的性质看做是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不科学。科学的说法,应是百家争鸣是中国古代封建领主制向统一中央集权制的(郡、县制)过渡。 六、百家争鸣的起迄点 关于百家争鸣的起迄点,过去理论界的说法不一。有人说“战国百家争鸣”,有人说“春秋战国百家争鸣”,还有人说“先秦百家争鸣”。就是说,他们对百家争鸣的起点有分岐,终点基本认同,即都定在秦统一。其实,这些说法也欠妥。 笔者认为,百家争鸣的起点,应在春秋后期,以孔子创立儒家学派为标志。首先,孔子是中国古代第一个私家学派的创始人。百家争鸣的一个重要特点,就是私学与官学的争鸣,而这一争鸣的发起者,则是孔子。在孔子以前,中国社会虽有德治、礼治与法治思想,但都属官学,都是统治者自己提出的治国理论。只有儒家的“仁”,才是首次由私身学者以个人名义提出的。 其次,孔子创立儒学,对百家争鸣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。自春秋后期孔子创立儒学开始至战国,私学发展非常迅速:晚于孔子的墨子,创立了墨家学派;受孔子“孝”的思想影响,无名氏著《孝经》,正式创立了“孝治”理论;孟子则将孔子的仁完善成了“仁政”;许行提出了“绝对平等观”;吴虑提出了“无君论”;据说长于孔子的老子,晚年出关时,著《德道经》,试图重建“德治”理论;庄周亦步老子后尘,继续发展“德治”;慎到作《慎子》,发展“法治”学说;无名氏著《经法》进一步完善“法治” 学说;申不害提出了“术治”;商鞅也由“法治”走向了“术治”;荀子改造了“礼治”;韩非在完善“术治”的基础上,又创立了“义政”学说等。官学也不示弱:齐国出现稷下官学,以管仲、晏婴、黄帝为先师,展开了热烈的学术研讨;秦国的吕不韦则招罗门客三千,编写出了《吕氏春秋》等。其他领域如哲学、历史、逻辑、伦理、外交、军事、医药、卜筮、地理、天文、文学等也有了长足的发展,出现了“百家争鸣,百科繁荣”的局面。 再次,孔子还奠定了百家争鸣的教育、文化基础。孔子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,还是伟大的教育家和古籍整理者。孔子首创私塾,把教育下移,使广大庶民获得了学习机会,为百家争鸣培养了大批人才。孔了还发掘整理了许多古代文化典籍,如《夏小正》,据说就是他从民间求得的;另外,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等文献,据说也都经过他的编辑。 因此,应把孔子作为百家争鸣的奠基人或创始人。 另外,百家争鸣的终点应是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“推恩令”。因为汉自田蚡“绌抑黄老,崇尚儒学”后,汉武帝尊又采纳了主父偃的“推恩令”,顺利地实现了中国古代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过渡,使中国封建统一中央集权制进入了稳定态,成功地解决了百家争鸣要解决的现实问题,从而给百家争鸣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。(12) 过去,理论界认为百家争鸣迄于秦统一,值得商榷。秦的统一,虽实现了中国古代封建领主制向郡县制的过渡,但这一过渡是失败的,未能使中国古代统一中央集权制进入稳定态。秦亡后,项羽、刘邦都先后恢复了分封制。而且,秦的“焚书坑儒”也不是解决思想问题的有效方式。在汉初,思想界又重新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:如陆贾著《新书》;贾谊、王臧、赵绾都先后试图通过“兴礼乐”来改制;晁错以“术”削藩;辕固生以儒反“黄老”;董仲舒则以“春秋大义”来呼唤“大一统”;文帝“广游学”,置《孝经》、《孟子》、《尔雅》等博士。一时间再次百花齐放,虽未有新思想的提出,但亦属百家争鸣性质。汉初百家争鸣的复起,是中国古代封建领主制再次向统一中央集权制过渡的舆论准备。因此,将百家争鸣的终点定在秦统一说不过去。 七、百家争鸣过程中的百家合流 过去,理论界在探讨百家争鸣时,大都眼于百家争鸣,很少谈及百家合流,这种研究方法亦欠妥。 百家合流是百家争鸣的一个组成部分。百家争鸣虽原则上是各家发表自已的看法,批评别人的意见,但也包含了对其他学派某些思想的吸收。如荀子,虽以礼为思想核心,但也重法与推崇孔子,以致有人将其当做法家,还有人将其当做儒家。就是说,百家争鸣的争鸣是有保留的克服,争鸣中有吸收,吸收是为了更好地争鸣。百家争鸣本身也说明,争鸣各家在学术上都有片面性,它们只有相互吸收,才能做到互补,并使自己的学说趋于完善。如墨子在回答程子的“非儒,何故称于孔子也”时,说:“是亦当而不可易者也。今鸟闻热旱之忧则高,鱼闻热旱之忧则下,当此虽禹汤为之谋,必不能易矣。鸟鱼可谓愚矣,禹汤犹云因焉。今翟曾无称于孔子乎?”(13) 百家合流是百家争鸣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。百家争鸣在前期和中期,主要表现为争鸣,后期则主要表现为合流。如战国后期两个官办学术中心,齐国的“稷下”与秦国的“吕不韦门客集团”,他们的学术活动,搞的基本都是百家合流。稷下学派的代表作是《管子》,其中既有德家思想,也有礼家思想,还有法家思想等,但是以“礼治”为主;吕不韦门客集团的代表作是《吕氏春秋》其中包含的学术思想更杂:德、礼、法、术、孝、义等均有,以致有人将其误为杂家。其实,这是对其占主导地位的思想缺乏认识的缘故,杂家根本就不存在。《吕氏春秋》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是“德”,其余均起辅助作用。 百家合流的形式,一是理论上的合流,二是实践上的合流。理论上的合流,礼、德、术等三家做得比较好。礼家,如前引《荀子》、《管子》;德家,如前引《吕氏春秋》;术家,如前引《公羊春秋》、《春秋繁露》等。儒家做得较差,但儒家将《五经》及各《传》都纳入到了其经典之中,这样内容也较丰富,基本上也包括了礼、德、术、义等思想。实践上的合流,主要指当时的统治者们出于自身的需要,同时立几种思想不同的著作为经,作为治国的主导以及辅助思想。如汉初的“黄老之治”,曾立法家的《经法》、《称》、《道原》、《十大经》和老子的《德道经》等为经;武帝时期,置《五经》博士,合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为《七经》等,这些都是在实践上的百家合流。 百家合流在百家争鸣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。争鸣只是探讨问题,合流才是向解决问题迈进,只有百家的有机合流,才是最后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。秦之所以没能最后解决当时社会的主要问题并结束百家争鸣,其中重要的一点,就是用“焚书坑儒”来拒绝百家合流,绝对以申、商、韩的术家思想治国,致使其走向了灭亡。汉武帝解决这一问题的关健,就是结合实际进行百家合流。如武帝:在政治思想上虽突出儒家的孝,但其余《六经》均起辅助作用;体制上的双轨制,既吸收了术家的郡县制,也未完全抛弃德、儒、礼、法、孝等家的分封制;主父偃的“推恩令”,既有儒家的仁孝思想,也包含了术家的“术”、“义”等理论;经济上的重农抑商,既有儒、法、德、礼等家的重农重商,也未完全抛弃术家的“诈农灭商”;意识形态上,既有儒、法、德、礼等家的思想自由,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术家的思想禁锢;教育风化上,既有儒家的兴学办校,也有术家的“以吏为师”,如用“举孝廉”与“选三老”为民做表率等。这和秦代在政治上只以申、商、韩术家思想治国,体制上绝对行郡县,经济上诈农灭商,思想上搞专制,教育上“以吏为师”等截然不同。由此可见,要想解决中国当时社会的主要问题,没有百家的有机合流,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的。(14) 注: (1)吕思勉:《先秦学术概论》,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,1985年6月第1版,第15页。 (2)《史记》:《太史公自序》。 (3)(9)《孟子》:《滕文公下》;《离娄章句上》。 (4)(13)《墨子》:《兼爱中》;《公孟》。 (5)(6)《左传》:桓公二年;昭公二十五年和昭公二十六年。 (7)(10)(11)(12)(14)请参见拙作:《韩非非法家论》,《江苏社会科学》1996年第2期及《董仲舒非儒家论》,《江海学刊》1995年第4期;《中国古史分期新探》,《南京社会科学》1990年第1期;《仁是孔子思想核心新证》,《南京社会科学》1991年第5期;《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“推恩令”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》,《南京社会科学》1995年第4期。按:笔者在《五四批孔献疑》(载《南京社会科学》1999年第8期)中,已将百家争鸣的终点改在了汉武帝采纳田蚡的建议“绌抑黄老,崇尚儒学”,并认为以前将其定在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“推恩令”的看法欠妥;《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“推恩令”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》,《南京社会科学》1995年第4期。 (8)杨伯峻:《论语译注》,中华书局,1980年12月第2版,第137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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